六盘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2023年以来,六盘水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六盘水公安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有效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六盘水市公安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8条,公布内容包含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行政法规、公共服务等信息。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4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6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1005条,其他方式(抖音、快手等)公开政府信息数74条。本单位行政许可共26项,处理决定数量为155972条;行政处罚共239项,处理决定数量为295622条;行政强制共32项,处理决定数量为2571条。2023年市公安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信息,2023年以来,本单位累计办理群众提出涉交警业务的信息公开申请合计7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可大致分为两类:一为因个人研究需要申请所涉及相关信息;二为申请居住地小区物业基本情况及民爆许可等信息。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落实压紧责任,我单位及时调整充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六盘水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形成了由局办公室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并依据《六盘水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制定了全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任务分工明细,明确局属各单位的相关任务及信息更新的频率,要求局属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质量。进一步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多审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多措并举推进网站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阵地管理。在开展网站工作中,制定下发《六盘水市公安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六盘水市公安机关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读网制度》《六盘水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制度》等文件,确保平台平稳运维,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全市公安机关63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召开上下联动会强调新闻宣传纪律并清查涉警涉政风险隐患。二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今年以来,以“大宣传”格局为依托,积极构建一中心一平台一矩阵,拓展了六盘水公安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的平台;91日,六盘水市公安局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正式启动运行,910日,市公安局微信视频号正式上线,首周播放量超36万,后续又逐渐开通了抖音、快手等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六盘水公安打击防范、服务民生的事迹和成效。三是实现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2023年以来,六盘水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0余条,每天确保至少有1条原创推文发布,原创内容占比大幅提升,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共计发布原创稿件上千条,拍摄制作原创新闻短视频100余个,多个视频社会反响热烈,全平台浏览量超万次、亿次。

(五)监督保障

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单位依据市电子政务办考核指标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方案》,成立市公安局“一把手”任组长、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室,市局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方案和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公安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制定本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且在考核方案中明确单位内部科室的工作职责,压紧落实局属各部门主体责任。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及时通报、约谈、督办,由于报送信息错误、敏感等原因引起严重后果的,坚决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9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622

行政强制

25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324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会出现信息公开时差;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更新频次较少,公众参与度较低,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下一步工作,我单位将严格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新确保群众的紧要事、关心事、一件不落、件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掌握政务公开的流程、渠道,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公开时限、保密措施等,不断增强相关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