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学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的人员,须交验商务部提供的澳门会展活动名单中所列展会组展单位的邀请函。
六盘水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出入境办事区95、96号窗口。
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停。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星期六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6:00。
星期天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