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名称: | 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
项目类别: | 行政处罚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3年6月2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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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件: |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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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 |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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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 六盘水市公安局 |
执法程序: |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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