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19-10-08 09:17   字体:[]

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

内容

检查

方式

适用

对象

备注









1








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实地检查、执法记录仪视频抽查、书面检查


执勤执法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