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打击非法捕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
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2020年5月13日14:30,六盘水市检察院、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六盘水市公安局在盘州市公安局会议室联合召开六盘水市打击非法捕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六盘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邱君同志主持,六盘水市检察院、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六盘水市公安局、盘州市检察院、盘州市农业农村局、盘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参加。会上,六盘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邱君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刚关于打击非法捕捞的批示精神,通报了全省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战果,六盘水市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现状,参会各单位分别通报了今年“禁渔期”以来在打击非法捕捞衔接工作上遇到的问题,并就5月1日盘州市公安局与盘州农业农村局在非法捕捞案件衔接、移送、网具检测认定上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
会议议定:
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非法捕捞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公安机关负责非法捕捞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检察机关负责双立案监督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每年“禁渔期”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联动执法办案,必要时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办案机关(部门)做好案件证据收集和规范执法流程。
二、完善相关机制,快速打击处理
1.实行联络员机制:为提高打击查处效率,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统一案件进出口,分别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部门间的衔接、案件移送等工作。
2.实行“禁渔期”案件快速移送办理机制:一是农业农村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或工作中直接查获的涉嫌刑事犯罪的非法捕捞案件,农业农村部门完成行政前置调查后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公安机关对群众报警或工作中发现的非法捕捞抓获犯罪嫌疑人,“禁渔期”内的电鱼、炸鱼、毒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所有网捕案件和“禁渔期”外的电鱼、炸鱼、毒鱼的,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2小时内由联络员电话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在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24小时内完成行政立案、网具检测报告,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时制作《案件移送函》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三、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线索
农业农村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互通共享打击非法捕捞案件相关信息数据,讨论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疑点,交流执法办案经验,通报问题线索,“禁渔期”公安机关每月底向农业农村部门、检察机关通报当月非法捕捞刑事立案打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