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六盘水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工作
情况报告
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六盘水市公安局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454165件,其中行政许可155972件,占比34.3%;行政处罚295622件,占比65%;行政强制2571件,占比0.57%;行政征收征用0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9次。
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被纠错0件,被纠错率为0;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败诉0件,败诉率为0。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3年,六盘水市公安局聚焦“大监督”格局工作部署,依托“执法监督预警巡查中心”,充分发挥“预警监督、督察巡查、研判治理、执纪问责”四个岗位作用,围绕执法活动“人、财、物、案”四个核心要素,全量汇集“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窗口服务、信访”等渠道获取的涉警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实施“案件办理预警提醒、执法过程网上巡查、突出问题研判攻坚、执法过错追责问责、执法堵点培训改善、队伍作风管理提升、执法权威依法证明”六同步闭环监督机制。整合警种部门监督资源力量,配套建立“资源共用、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整改共促”的协调联动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预防,最大限度预防、遏制、减少各类执法问题发生,实现“四个明显下降、两个显著提升”的预期目标(“四个明显下降”即:涉警投诉、涉警舆情、涉警信访、执法问题明显下降;“两个显著提升”即: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队伍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贵州公安智慧警务综合应用生态平台执法公开模块公开5793件次。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受立案的相关规定,落实接报警网上登记制度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要求。对群众上门报案,实现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电话报警有录音,报案材料当场接收,报案情况录入系统,全面实现接警、受立案执法信息全要素网上记录、全流程网上运转。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贵州省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充分配备并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3000余台,实现一线执法执勤民警人手一台,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备、执法办案区和监管场所视频监控全部覆盖,对接处警、巡逻盘查等现场执法活动全面实施视音频记录。三是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充实2名法制审核力量,充分发挥3名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六盘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坚持执法培训,促进执法主体履职能力提升,聚焦接处警、受立案等环节,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基本法律法规,2023年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互鉴互促互进“微课堂”19期,共计63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不断强化执法主体培训练兵,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素质能力。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市公安机关共有26名民警通过考试。通过持续开展执法培训、以考促学、定期开展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履职能力。2023年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次,开展法检共同堂培训3次。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制定《六盘水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力度,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舆论关注高的案件、涉警信访案件、派出所“调解”类案件等重点案件,组织专项考评17次,考评案件600余件,并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日常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执法办案质效稳步提升。规范办理刑事复核案件,全年共办理23件刑事复核案件及1件刑事赔偿复议案件,有效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责。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执法问题。一是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个别案件存在告知不及时的情况;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差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个别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存在被纠错及行政败诉风险。分析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能力尚未完全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形势。部分新入警民警执法办案、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基本功不扎实,缺乏警情处置、案件办理、调处纠纷等执法基本技能和经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执法主体能力培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定性处理等方面,通过开展执法办案互鉴互促互进“微课堂”进行培训,定期向一线民警推送执法示范案例和纠错案件,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比武、法律知识竞赛、课件评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质。积极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着力在全市公安机关培养一批高层次公安法律人才。
(二)全面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聚焦公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推动问题解决,推动公安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
(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深度开展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度,提升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采用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解决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日常考评,健全完善实时、动态考评制度,开展各类专项考评,强化对执法问题的跟踪整改。
(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营造警民互通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