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系列部署要求,着力配套保障优先行,强化制度创新,部门协作、破题攻坚,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更便捷的公共服务。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主动担当,统筹调度到位。市户改办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户改的系列重要精神,及时研究制定全市户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提出系列推进户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和要求;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层层合力推动,政策落实到位。按照“保障基本、力争全面”的原则,最大限度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让他们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目前,市级层面出台配套政策43个,搭建了涵盖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移民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体系框架。一是在教育方面。实施教育工程攻坚计划,助推城镇化建设,出台《全力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追赶跨越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和《六盘水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学校建设,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完成清理整顿无证民办幼儿园共243所,在市中心城区新增公办幼儿园13所,新增幼儿学位4320个,“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缓解。二是在医疗方面。全市城乡居民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三是在住房保障方面,出台了《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六盘水府办函〔2016〕102号)、《关于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六盘水住建发〔2016〕1号)等文件,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四是在社会保险方面,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接轨,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多种参保方式。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运行,打通参保关卡,顺畅关系转接。五是在社会救助方面,推动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完善城乡低保接续政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和就近城镇化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平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六是在就业方面,出台了系列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畴。在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时,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作为重点分配因素。
(三)坚持发展为先,基本保障到位。一是围绕省委赋予我市全面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和改革先行市的新战略,按照“市中心-六枝-盘县”和“钟山-水城-红桥”两个三地同城化战略部署,切实抓好“多规合一”试点,着力推进基础设施联通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等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配套举措,确保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二是部分配套政策取得较大突破,如:在移民方面,按照省里关于城镇化集中安置的要求,将搬迁对象安置到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服务区,以易地扶贫搬迁助推全市统筹城乡。在医疗方面,明确今后5年,全市拟建设提升10所以上三级医院,建设整合提升10所以上特色(专科)医院,建设提升百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加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项目建设。在农村产权方面,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全覆盖。以上政策,为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坚强保障。三是在推进户改过程中,在全国率先推出“三变”改革,将市场机制和资本运作模式引入农村,把农村分散的资源、资金和劳动生产力集中起来,开启了企业、农村、农民共同发展的新模式 ,保障了农民“三权”,解决农民落户城镇的后顾之忧。四是推出了户口迁移“直通车”办理、“农转城”绿色通道等户改便民利民措施。
(四)普及惠民政策,宣传发动到位。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微信、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户改宣传,与此同时,在乡镇一级,组织县乡干部以进村入户为主,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入户宣传、张贴宣传画等集中开展户改宣传,让农民了解、理解户改政策,主动参与、支持户改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户改工作舆论氛围。
(五)规范户口登记,承诺兑现到位。一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不再对公民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农业转移人口和流动人口进城落户不设限制条件。二是规范居住办理,将连续居住期限满6个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在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享有基本权益的同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进一步落实市民化待遇。
二、取得的成效
自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全市户籍总人口由339.8万人增长到360.3万人,乡村人口由260.4万减少到220万人,其中乡村区域人口24.8万余人就地就近城镇化,截止2021年底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