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程序,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选择具备专业能力、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六盘水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项目提供高质量的招标代理服务。
一、评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评选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二)公平竞争:所有参选代理机构享有平等参与机会。
(三)客观公正:以客观标准和实际业绩为依据,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合理。
二、参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注:代理机构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二)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注1.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扫描件。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理机构提供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注2.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理机构提供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代理机构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函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四)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及专业团队。
注:代理机构提供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不低于3人(含3人)承诺函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五)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代理机构提供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承诺函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六)在本辖区内设有固定招标代理场所。
注:代理机构提供六盘水市钟山区具有固定招标代理场所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上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三、综合评审
(一)评审标准
1.专业技术能力(30分)
(1)项目负责人(10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贵州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手册或贵州省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学习记录手册和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代理机构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得5分,缺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于等于5年招标代理经验得5分。小于5年得2分,代理机构提供项目负责人采购公告网页截图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2)资质认证(10分):企业获得一项资质认证的得2分,最高10分。
(3)项目组成员(10分):代理机构提供项目成员提供身份证、贵州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手册、贵州省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学习记录手册、从业资格证书和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代理机构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提供1个得5分,满分10分,缺项不得分。
2.业绩经验(30分)
代理机构提供2023年至今项目业绩:代理机构提供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的,每提供一项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18分。若代理机构提供上述项目业绩是公检法司(含军队、武警、监狱)的,在此基础上每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加12分。此项满分12分。即代理提供的6个项目业绩是公检法司(含军队、武警、监狱)项目业绩,得满分30分。
注:代理机构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或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同一个项目业主不同年份业绩视为一个有效业绩,如:代理机构分别提供不同年份≥2个同一个项目业主的公业绩的,只能算一个业绩。
3.服务方案(10分)
注: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情况,结合项目特点,专业领域制定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方案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比选评审小组根据服务方案编制的内容和质量在0-10范围内自行给分。
评判“优”,8—10分范围内打分;
评判“良”的,5—7分打分;
评判“差”的,0-4分打分。
未按规定编写的不得分。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评(10分)
注:2023年和2024年考核得分均分100分,得10分;2023年和2024年考核得分均分95分(含)及以上得5分,2023年和2024年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及以下得2分。代理机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考核情况公示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5.代理报价(20分)
代理机构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建厅下发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价下浮10%得5分;下浮20%,得分10分,下浮30%及以上,得分20分,最高得分20分。
注:代理机构自行提供报价函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二)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四、结果公示与确认
(一)评审结果在六盘水市公安局网页公示,接受机关内部监督。
(二)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五、监督机制
(一)评选全程接受六盘水市局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举报电话(0858-8732141),受理违规行为投诉。
六、其他事项
(一)评选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需要固定指定一名民警。
(二)采购小组对筛选出符合要求代理机构实地调研。若代理机构提供资料与实地调研的不相符的,取消评审及入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选取,
(三)代理机构于2025年4月25日17:00前递交书面参选文件(密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1份),逾期拒不接收。
(四)六盘水市公安局根据具体时间安排评审。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小组解释。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六盘水市公安局
联系人:潘若娟
联系电话:18608585005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