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为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入心入脑,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随时记录成为一种工作习惯,盘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每位民警把“三个规定”落实见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参与率和知晓率,盘州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宣传文章,宣传讲解“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和意义;二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三是结合“帮联促”等工作实际,积极联系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为公安民警执行“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征求对“三个规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11月2日,盘州市公安局邀请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2人参加集中宣讲会,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2条。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执行力度
为切实加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队伍顽瘴痼疾专项问题的整治,切实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盘州市公安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落实“三个规定”配套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填报执行力度。结合实际工作,我局制定了《盘州市公安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工作细则》《盘州市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比对分析制度》《盘州市公安局警务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核查处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明确填报范围及程序以及违反规定核查处理办法,督察部门牵头定期组织法制、政工等相关业务警种梳理分析各部门填报情况,及时提醒督促各部门按规定如实进行填报,切实提升“三个规定”执行力度。盘州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大监督格局工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部门报送记录填报情况进行进一步研判及核查。2023年以来,共研判核查填报记录6条、未发现违反规定情况及公安机关内部打探过问工作事项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一是开展常态督查,盘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常态化督查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采取谈心谈话、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 “零报告”部门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指出突出问题,抓紧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记录报告制度的从严落实。2023年以来,督查部门共开展督导检查50余次、检查部门80余个/次、抽查民警知晓率人数120余人次。二是纳入考核考评,我局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核,严格贯彻落实《盘州市公安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细则》,考核各执法办案部门落实强制记录填报工作情况,切实做到“逢问必录”。未按要求落实填报工作及上报工作情况的,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制度落实的引领、促进作用。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对全局各部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共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21件,涉及人员均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处理,以刚性的追责问责倒逼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