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9-07 09:29   字体:[]

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为在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时代凉都建设。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六盘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逐步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六盘水市公安机关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所列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目录清单

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编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参考范本见附件1)。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交警支队、治安支队

责任单位:县级公安机关

  (二)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针对不同类别的审批服务事项、证明事项的特点制作相应的告知承诺书文本(参考范本见附件2)。

牵头单位:交警支队、治安支队

责任单位:县级公安机关

(三)制定工作规程

按照告知承诺制的要求,编制本警种适用的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参考范本见附件3),逐项修订审查工作细则和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交警支队、治安支队

责任单位:县级公安机关

(四)制定核查办法

交警、治安等相关警种针对本警种证明事项的特点和承诺人的信用状况,制定并实施核查办法(参考范本见附件4),建立申请人承诺情况核查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交警支队、治安支队

责任单位:县级公安机关

(五)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

在六盘水市公安局互联网上设立专栏,公示告知承诺书和相关行政决定,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交警支队、治安支队

配合单位:政治部

(六)加强信用监管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现实工作需要,落实信用管理职责,负责审批服务过程中的信用信息核查、记录、推送,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接受举报,提出具体惩戒措施等工作。

牵头单位:交警支队、治安支队

责任单位:县级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事项范围

本方案所指证明,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本方案所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下同)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二)坚持分类实施、区别对待

交警、治安部门要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20218号)文件中划定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范围,按照依法有序、安全平稳,过程可控、风险可控的原则针对各自审批业务特点,统筹考虑便民利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风险较大、无法纠错或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弥补的事项,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风险不可控的涉外事项,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1.明确适用对象。要注意把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对象。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有条件当场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发现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及时推送信用信息。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和其他信用信息,要按规定及时记录、归集,并全量推送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3.加强失信惩戒。根据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类,依法对不同失信情形提出具体惩戒措施。

4.防止核查扰民。尽可能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线上信用核查。无法线上核查的,应通过行政执法协助进行核查。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核查扰民。

(四)强化风险防控

1.强化核查工作。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初期,要加强对当时承诺事项的从速核查、全量核查,尽可能对所有证明事项都进行核查,最大限度降低撤销行政决定的风险。核查期间或者无法核查的,不影响作出行政决定。核查过程应记录在案。

2.明确公示范围。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无法核查的证明事项应当公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决定和信用惩戒情况要按规定公示。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初期,告知承诺书应全量公示。

3.堵塞工作漏洞。在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之前已经试行告知承诺的警种部门,要组织一次回头看,对承诺事项进行核查、梳理,公示按照本方案应当公示的证明事项。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发现应当予以信用惩戒的事项,要按照规定予以惩戒。回头看工作中产生的信用信息按规定推送到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保护个人信息。在信用核查、公示、归集和处理举报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严禁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告知承诺的内容必须包括申请人同意公安机关公示告知承诺书。公示告知承诺书时要隐藏不必公开的个人信息。

(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交警、治安等相关警种部门要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宣传公安机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惩戒虚假承诺行为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守信践诺,营造信用承诺审批的良好环境。

(六)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1.公布目录清单。各地各相关警种要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先行先试,不搞大锅饭”“等靠要2021725日前,交警、治安等相关警种公布具体事项目录清单及有关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等。

2.强化信息报送。各县级公安机关和交警支队、治安支队按照方案要求梳理、编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制定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制作告知承诺书等业务文件。

    附件1、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无开除公职军籍记录承诺书.docx

    附件2、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docx

    附件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身体条件证明承诺书.docx

    附件4、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恢复身体条件证明承诺书.docx

    附件5、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