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让更多的人实现了“市民梦”。截至目前,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92%。
一是“零门槛”落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对公民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全覆盖,今年共为37747名无户籍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根据《六盘水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凡愿迁入我市城市或城镇的人员,只要有住房(包括租赁房屋)或有基本收入或有投靠对象,即可全家及其亲属迁入,实现了城里有间房全家可迁户、一人有收入全家可迁入、租(借)房子也可当市民,真正做到了“零门槛”。今年以来,全市乡村区域人口落户城镇1451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8.92%
二是“零距离”服务。出台《全市治安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十项便民利民举措》,综合采取“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互联网+公安政务”和“双休日轮值服务”制度,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优先接待,对行动不便的鳏寡孤独、病残群体主动上门服务,“零距离”服务群众,做到“群众少跑路、审批不停断、服务不降质”。今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自助办理4622笔,为高考学生紧急办理3231笔、延时办理4388笔、预约办理4355笔,为6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员送证上门或办理相关业务3972件,为群众节约资金29.8余万元。
三是“零遗漏”宣传。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微信、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户籍政策,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5.8万余人次。与此同时,在乡镇一级,组织县乡干部以进村入户为主,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宣传、张贴宣传画等形式,集中开展户籍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了解户籍政策,主动参与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召开院坝会300余次,入户宣传12万家次。
四是“零差异”保障。规范居住证办理,对连续居住期限满6个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员,及时办理居住证,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基本权益,一一落实市民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