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办理《特种车辆办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服务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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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
C1W04199807160001 |
信息生成日期 |
199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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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项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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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
特种车辆办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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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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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汛指挥车、运钞车等各类特种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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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流程图) |
单位申请———>填写《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报辖区公安机关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警务督察支队审核批准———>交警支队办理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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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及服务承诺 |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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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
1、填写好《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经辖区公安机关及六盘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同意。 3、车辆所属证明及单位申请、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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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 |
有样表,可到督察支队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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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服务热线) |
0858-873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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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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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六盘水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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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及部门 |
六盘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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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及处理时限 |
投诉电话8732140 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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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服务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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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公安局
督察支队“受理公民或者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的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服务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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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
信息生成日期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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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W04199807160002 |
1998-07-16 |
受理检举控告投诉 投诉电话:8732110 咨询电话:8732142 |
受理公民或者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的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 | |